机动车驾驶证有着严格法定办理流程,必须本人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全部科目考试,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驾驶证。但现实中,少数不法分子抓住部分群众想“走捷径、免考试拿证”的心理,虚构代办资格实施诈骗,给群众造成财产损失。
被告人周某,对外谎称自己有门路、有关系,可以帮被害人直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,无需参加正规驾考。被害人信以为真,按照周某的要求,先后向其支付钱款共计1万余元。周某收取钱款之后,并没有开展任何办证相关工作,该笔资金被其个人使用挥霍,所谓代办驾驶证完全是虚假说辞,证件自然无法办理。被害人迟迟拿不到驾驶证,察觉上当受骗后报警。
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定,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能够代为办理驾驶证的事实,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万余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经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构成诈骗罪。周某为自己的虚假承诺付出刑事法律代价,不仅要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,还将承担相应刑罚。
检察官提醒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构成诈骗罪。
广大群众要摒弃投机侥幸心理,涉及证件办理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,不要私下向个人大额转账。一旦遭遇类似骗局,注意留存聊天、转账凭证、通话录音等证据,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同时要认清法律后果,以代办证件为名骗取钱财会构成诈骗罪,花钱购买、使用假驾驶证同样属于违法行为,将受到法律处罚。请大家办事守法守规,拒绝投机取巧,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,守住法律底线。